校内各部门: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交办人教函[2018]1616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开展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原则
为加大对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力度,交通运输部在“十三五”期间设立了相关人才培养专项经费,重点用于资助交通运输部评选的优秀科技人才。
二、对象
1、曾获得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和入选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卓越创新团队带头人”“首席研究员”“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等人才称号,未获得或已完成交通运输部2017年及以前资助的有关“人才培养项目”的人才均可申请。
2、优先资助依托重大建设工程、重点科研项目、重点科研基地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潜力较大的技术人才。
三、标准
主要资助当选人才出版论文专著、参加学术交流、参加知识更新,每个项目每人每年资助不超过8万元;对于依托重大建设工程、重点科研项目、重点科研基地的资助可适当放宽,但每个项目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不资助当选人才参加由其本人联系、未列入本单位出国计划、未得到本单位审批的出国考察、培训、交流;不资助当选人才参与学历学位教育;不资助当选人才参加社会化高收费培训。
四、要求
经交通运输部审查批准的项目,受资助人应在项目周期结束后三个月内向项目主管单位报送《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项目总结报告》;2017年以前接受资助的人才,尚未报送总结报告的,均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按程序报送总结报告。
五、材料
申请人将《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和《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项目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于11月9日前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席晴、朱文琪
联系电话:38284237
人事处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