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校获得第十七届(2013-2014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我校获得第十七届(2013-2014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4 月10日上午,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友谊会堂举行,会议对2013-2014年度上海市文明城区、文明单位等进行了表彰。上海海事大学被评为“第十七届(2013-2014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这是我校第八次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我校一贯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两年来,学校先后获得“上海市工人先锋号”“2013年度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2014年上海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特色项目优秀项目提名奖”“2012-2013年度上海市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满意企事业单位”“2011-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先锋号”等荣誉称号。学校制定了《上海海事大学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在今年上海市教育工会首届“我心中的好教师”微电影拍摄活动中,以我校许乐平教授为原型制作的微电影《育明》在师生中引起很大反响,并在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组织的“镜头中的师爱”影像大赛中获影视组三等奖,我校获视频组“优秀组织奖”。

     “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基层单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

撰稿: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