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开展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新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104号)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度开展“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安排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2019年1月1日后进站的入选博新计划的博士后,上海市增加配套每年10万日常经费。博新计划入选者两年合计60万日常经费和20万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9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且于2018年12月1日以后进站;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1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6.申报项目所属学科为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且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

7.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8.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019年1月10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并于2月28日前网上填报并提交。

2.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各准备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录“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3.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三)2”中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必须按顺序装订,A4幅面,胶印,封面一律使用白色)。

 

请及时与导师和流动站取得联系,书面材料请于2019年2月18-2月28日期间交至上海海事大学博管办(上海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行政楼353办公室),请务必注意交材料时间。

 

二、其他事宜

(一) 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二) 人社部组织专家评审时间为4月初;获选结果拟于4月下旬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公布。

(三) 所有申请材料均须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联系方式:

1)请申请人及时与拟合作导师、流动站联系。

2)上海海事大学博管办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1-38284237

 

 

上海海事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8-12-24

 

 

人社部通知链接: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V1/Program3/Info_Show2.aspx?InfoID=ca176995-5104-4a58-ae06-070c8dbc3e11&InfoCategoryID=2&Show=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