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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科协-军民融合学会联合体“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关于推荐中国科协军民融合学会联合体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的通知”(航学发[2018]101号)文件精神及中国科协相关要求,中国航海学会在本次项目申报中作为中国科协军民融合学会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的组成单位在联合体成员当中参加青年人才托举的名额竞争。中国航海学会即日起启动中国科协第四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年龄32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

2.重点支持承担航海领域国家科研项目或重大技术攻关任务的科研工作者;

3.重点支持由航海领域相关单位的院士、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等以“传帮带”方式亲自指导的青年人才;

4.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在航海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有重要发明或发现者优先考虑;

5.勇于开拓进取,取得重要工程技术发明或创新,在工程技术革新或推广方面取得一定成就。

 

二、遴选流程

中国航海学会是首次参加该学会联合体的名额竞争,根据《实施方案》,各学会推荐的青年人才需要经过联合体内的专家评审、筛选和确定,竞争十分激烈。

经秘书处组织骨干专家筛选后,再由行业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进行候选人答辩评审,确定出参加联合体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名额竞争的推荐名单。经联合体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确认的青年人才托举对象需签署本人、本人所在单位及中国航海学会三方的培养合同,2018-2020年期间执行培养合同。

我校可遴选1名候选人上报中国航海学会。

 

三、资助额度

被列入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第四届项目的托举对象将获得连续三年每年15万元人民币的专项资助,用于开展科研培训、推荐考核、评估总结等工作。每个年度考核评价合格后可继续获得资助。

 

四、申报材料

1.《军民融合学会联合体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见附件);

2.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

3.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重要论文首页(限3篇);

5.技术鉴定证书、技术应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证明文件。

 

五、报送要求

有意向者于10月18日(周四)中午12:00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交人事处师资科席晴,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席晴、吴华锋

联系电话:38284237、38284233

 

人事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