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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接上海市教委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2019年度上海“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事业编制在岗人员及2019年度学校拟聘专任教师(人才派遣及编制外人员不能申请);

3.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博士、副教授、教授免);

5.《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课程考试合格并在三年有效期内(博士、副教授、教授免);

说明:三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必须是上海市统一组织考试合格证书,外省市组织的考试不予认可,有效期三年以考试日期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二、工作安排

时 间

内 容

预报名

6月25日--7月5日

1.没有预报名人员9月份不能进行网上正式申报;

2.填写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交学院办公室审核汇总后统一交人事处师资科(纸质版及电子版);

3.学科按照教育部最新学科目录申请;申报学科要与实际教学任务一致,个人网上申报时不得随意变更学科;专职辅导员若教务处未安排其他学科的教学任务,则统一申请思政学科。

拍 照

(免 费)

1.2019年8月27日-8月30日(地址:延安西路900号一楼会议室,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周末不上班;

2.2019年9月9日-9月17日(地址:欧阳路502号二号楼二楼,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周末不上班;

其他时间无拍照服务,务必记得前往拍照;

网上正式申报

9月1日--9月10日

91--10日个人登陆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www.shanghai.gov.cn 正式申请,进入网站首页“一网通办”--“部门入口”--“市教委”--“教师资格证”,注册或登录后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证件照片进行在线核验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9月10日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申请。

体 检

体检时间:910-1031(不含双休日;网上申报后及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按预约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行安排时间;体检时无需空腹,但需饮食清淡)

9月11日--10月18日

1.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进行测试(教授、副教授、博士免);

2.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公积金缴纳清单可参照附件4样张;

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53室)

10月21日后

人事处审核材料并上报上海市教委,教委审核材料,预估12月底拿证书原件。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文琪

联系电话:38284237

人事处

2019年6月25日

 

附件:申报材料要求及清单